2009年6月10日 星期三

網路上用本名 把自己當品牌經營

剛剛看了這期的數位時代的這篇短文,讓我忽然有了不同的想法

原來部落格也可以這樣經營

隨著網路具備拓展社交圈的功能,在網路上使用的本名,就顯得更重要(大家都用暱稱或筆名等)。

不論在應徵工作,合作提案,彼此先在網路上搜尋對方的名字進行了解已十分普遍,若搜尋結果地一筆就是自己的部落格,Facebook個人首頁,自然讓對方更了解,進而為自己加分。

從以前就不喜歡接觸部落格的我,一直覺得寫部落格是讓人抒發心情或交朋友的工具,從沒想過也可以把自己當品牌經營,也許對未來工作或可以把對自己有用的文章或知識寫在上面,也當成自己的資料庫,未來找東西也比較方便~~ :)

這其實也是我開始寫部落格的原因 (但其實自己寫的很少,大部分都是別人的好文章來分享~哈)

By Jerr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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